欢迎来到 山禾检测技术服务(东莞)有限公司 官网! 证书查询系统| 加入收藏|设为首页
专业认证,用心服务信誉第一、服务领先!
服务热线: 0769-83330880

联系我们

  • 山禾检测技术服务(东莞)有限公司
  • 联系人:张经理
  • 电话:0769-83330880
  • 手机:13392186663
  • QQ:2781207271
  • E-mail:Sales@ittjs.com
  •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工业路珠圆大厦
  • 美国CPSC规定婴儿车、床、摇椅最新ASTM标准位置:首页 > 认证资讯 > 行业动态

     美国CPSC规定婴儿车、床、摇椅最新ASTM标准

  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(CPSC)公布了直接最终规定修订版,以纳入针对全尺寸婴儿床、婴儿车以及婴儿摇椅的ASTM标准的最新版本。

    全尺寸婴儿床

  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(CPSC)在2019723日发布了直接最终规定16 CFR 1219,对全尺寸婴儿床的安全标准进行了修订。该规定整合了最新版本ASTM F1169-19(全尺寸婴儿床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),没有任何修改,将于20191028日生效。

    该标准将全尺寸婴儿床定义为“一种家庭使用的旨在为婴儿提供睡眠空间的床,其内部长度应在±2英寸(±5.1厘米)范围内,宽度尺寸应在5.7英寸内。”

    婴儿手推车

  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201982日发布了直接最终规定16 CFR 1227,对婴儿车的安全标准进行了修订。该规定整合了最新版本ASTM F833-19(婴儿车的标准消费者安全性能规范),没有任何修改,将于2019115日生效。

    该标准将婴儿车定义为“通常用于运送婴儿的轮式车辆,婴儿通常处于躺卧状态。动力由推动或拉动附接到车辆的手柄的一个或多个人提供。 婴儿车可以折叠起来存放。”该标准将婴儿车定义为“通常以仰卧或半躺的姿势运送婴儿或儿童的轮式车辆。动力由一个以步行速度移动同时推动与婴儿车相连的手柄的人提供。婴儿车通常可以折叠起来存放。婴儿车通常适用于婴儿期到36个月大的儿童。”

    婴儿摇椅

  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201996日公布了直接最终规定16 CFR 1229,对婴儿摇椅的安全标准进行了修订。该规定整合了最新版本ASTM F2167-19(婴儿摇椅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),没有任何修改,将于20191214日生效。

       该标准将婴儿摇椅定义为“一种独立式产品,用于支撑乘坐者处于斜躺的位置,并借助看顾者或其他方式在座位上摇动。 这些产品适用于未有能力在无人协助下坐起来的婴儿(06个月大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