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关于RoHS2.0中铅和镉的豁免
2017年6月16日,欧委会官方公报发布了三条关于修订RoHS2.0指令附件Ⅲ的豁免条款,指令(EU)2017/1010、(EU)2017/1011和(EU)2017/1009分别对9(b)、13(a)及13(b)进行修订,其中涉及压缩机轴承壳与衬套中的铅以及光学玻璃中的铅和镉,此指令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第20天生效,将于2018年7月6日正式实施。
修订内容
1.根据(EU)2017/1010,欧盟ROHS指令附件Ⅲ第9(b)点被替代为:
2.根据(EU)2017/1011,欧盟ROHS指令附件Ⅲ第13(a)点被替代为:
3.根据(EU)2017/1009,欧盟ROHS指令附件Ⅲ第13(b)点被替代为: